为贯彻落实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建设部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要求,结合全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主线,以开展治理坍塌、起重机械吊装、高处坠落的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快速发

展。

二、工作目标

    1、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杜绝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5‰以下;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35‰以下。

2、认真贯彻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合格率力争达到100%;一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60%,二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50%,三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40%;杜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不合格工程。

三、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04325日至430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要组织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同时,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尤其要细化治理坍塌、起重机械吊装和高处坠落的专项整治内容,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各地务于4

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厅建管处。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451日至731日)。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的规定,认真查找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查找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坍塌、起重机械吊装、高处坠落的安全事故隐患,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严肃查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并将专项整治情况于2004731日前书面报告厅建管处。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481日至1031日)。在 各地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建设厅、省建设工会等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地区和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检查。检查结束后,要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省。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为了加强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建

设厅成立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市、州、县(区)建委(建设局),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织。各级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务求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全面落实安全责任积极组织全省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同时,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建筑起重机械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