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住建局

        现将市住建《关于组织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房屋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本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责任落实。要成立检查小组,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及起重机械安拆等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切实消除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确保本次检查准备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
        二、全面自查自纠。市县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要结合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用表》(附件1),对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如一时无法整改的必须暂停施工,并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
        我科室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自查自纠不认真、施工现场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强化信息报送。市县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用表》(附件1)放置施工现场备查;同时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汇总表》(附件2

附件:1.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用表     

      2.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