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建市字[2017]178

朔州市住建局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建筑业企业

扶持力度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建筑业企业扶持力度,促进我市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我省建筑业企业扶持力度的通知》、《关于加快我省建筑业企业提档升级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完善扶持机制,培育骨干企业

1.出台扶持企业办法。按照省住建厅《关于支持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晋建市字[2017]41号),积极引导企业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提升企业治理水平,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逐步培养一批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确定一批朔州市骨干建筑业企业。我局近期将出台《朔州市骨干建筑业企业认定标准及评选办法》,凡被确定为山西省和朔州市骨干建筑业企业的,在我市范围参与政府和国有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时不进行投标资格预审,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予以减半收取。

2.帮扶企业资质升级。鼓励支持企业升级、增项,积极引导业务相近、优势互补的企业通过合并、重组、分立等方式,实现人员、技术、装备和业绩等条件的快速提升,满足资质升级需求,优化整合现有企业资质,培育企业专业优势,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重组、合并、分立后的企业申请由省厅审批的资质,可使用被划入该企业的既有业绩作为其申请资质升级、增项的业绩进行申报。同时为骨干企业在资质升级增项时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工作流程。积极扶持总承包企业申请承包范围涵盖的相同、相近专业资质增项,扶持专业承包企业申请承包范围相近专业资质增项。鼓励本地企业积极申报、增项我市空白专业资质。

3.完善企业信息工作。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业绩信息补录工作。要加强政策咨询和引导,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信息采集和填报、审核渠道畅通,积极帮助企业加快业绩积累速度,扶持企业晋级、增项。

二、加大服务力度,创优发展环境

各级住建部门要将支持本市建筑业企业开拓市场作为推动行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努力创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积极为本市企业承揽业务提供支持,严禁设置各类对本市建筑业承揽业务的不合理准入条件,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审批、备案事项及不合理投标条件。同时,认真做好《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的宣贯和执行,落实对本地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通过政策引导,为企业开拓市场。鼓励本地企业进行强强联合,推动业务相近、专业优势明显的企业建立大企业联盟,提升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鼓励支持本地企业参与PPP模式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高我市企业建设能力。

三、规范劳动用工,提高人员素质

1.加快培养建筑人才。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养建筑业专业人才。加强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

规范劳动用工制度。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大力发展专业型的劳务企业。以专业企业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鼓励现有专业企业进一步做专做精,增强竞争力,推动形成一批以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专业企业。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着力稳定和扩大建筑业农民工就业创业。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记录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培训情况、职业技能、从业记录等信息,逐步实现全覆盖。

2.保护工人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加大监察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企业工资支付责任,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施工单位应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改善建筑工人的工作环境,提升职业健康水平,促进建筑工人稳定就业。

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化建筑业发展和改革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及时研究解决建筑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发挥好规范行业秩序、建立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等方面的自律作用,积极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