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公用)局,开发区建设局,应县水务局,市自来水公司、市政公用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70号)和市政府《朔州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2017年行动计划》精神,按照省政府《2017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扎实推进全市城市供水管网新建改造和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细化分解落实改造任务
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2017年全市共需新建和改造供水管网80公里,新建雨水管网40公里,改造雨污合流制管网40公里。各县区主管部门要按照朔州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印发的《改善人居环境2017年各县区、开发区工作任务》(朔城居发〔2017〕1号)要求,明确责任单位、职责分工和年度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年度任务按期完成。
二、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和改造计划
各县区主管部门以及市自来水公司、市政公用处要根据任务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2017年新建改造计划。工作方案要按照省、市两级政府力争超额完成改造任务的要求,结合城市道路建设、海绵城市建设、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降低管网漏损率等相关要求,统筹实施,科学安排,合理制定,并提出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6月20日前,各县区主管部门要编制完成本辖区内的年度工作方案及新建改造计划,形成书面材料,并确定一名专项联系人,加盖公章后一并报送市局城建科。
三、加快实施改造项目
各县区要把年度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开工建设。要建立项目库,明确责任人,倒排工期,加强监管,强化以月调度和统计分析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项目按照时序进度推进实施,圆满完成年度任务。同时,新建道路必须全部配套建设雨污分流的排水管网。
四、实行月报制度
为及时掌握各县区任务完成情况与投资进展情况,强化分析调度,切实推进工作,从7月起实行月报制度。各县区主管部门要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及时按月梳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月底前将本月情况报送市局城建科。市局将汇总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省住建厅和市政府汇报,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联系人:武泽宇
电 话:0349-2023773(兼传真)
附件: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和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专职联络员信息表
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