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从七个方面对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具体措施。一是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优化资质资格管理,强化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完善招标投标制度,缩小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是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三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责任,强化政府监管,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四是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加强承包履约管理,规范工程价款结算,通过工程预付款、业主支付担保等经济和法律手段规范建设单位行为,预防拖欠工程款。五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快培养建筑人才,改革建筑用工制度,大力发展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保护工人合法权益。六是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大力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七是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