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右玉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山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要求,压实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近期我局组织开展安全月督查,同时采取现场核查、资料查阅、询问相结合方式,对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开展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共检查10个项目,其中特殊工程5个,分别为右玉县消防救援大队新建建设项目、右玉县足球运动学校一期建设项目、崇仁雅苑建设项目、锦绣中芦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朔州市朔城区第八幼儿园建设工程,均取得消防设计审查合格书;一般工程3个,分别为万豪银河湾二期工程、晋创谷·朔州科技创新园项目、应县博汇瑞府建设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建设
全市所有建设单位必须树牢法治意识,严格落实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前置制度,在项目开工前主动研判项目类别,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务必先行完成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单位严格依照审查合格图纸施工,监理单位严把开工审核关口,坚决杜绝“先施工、后补手续”的违法现象。
(二)开展全面自查,做到举一反三
全市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核查项目消防设计审查、图纸审查等办理情况;未取得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特殊工程,自行停工,在办理审查后继续施工,坚决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三)强化属地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督促特殊工程在投入使用前办理消防验收,一般工程在其竣工后5日内办理消防备案手续;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将消防设计审查作为工地日常检查必查内容。坚持执法从严,对排查中发现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未办理消防验收和备案的项目,依法依规作出处置。
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委办
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