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右玉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各相关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晋建房规字〔2025〕17号),全省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现将涉及我市物业企业的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请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根据评价结果,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同时要将评价结果抄送至相关部门,并提出有关监管建议。
未参评的相关企业,按照《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直接确定为D级企业。请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对未参评企业(详见附件2)全面摸底排查,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对企业从事物业服务活动行为进行检查,对于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附件: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docx(共176家)
未按《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参加信用评价物业服务企业名单汇总.docx(共256家)
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