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省、市纪委“听民意办实事”工作要求,推进我市“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现对第一批3起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1.朔城区水乡湾小区,该小区由朔州市泰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服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物业费与水、电费捆绑收取;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小区的广告公共收益、物业收费等信息未完全公开公示;楼道和电动自行车车棚电费收取不合理,不按实际结算收取;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范工作,小区飞线充电、天然气表箱无盖裸漏;物业人员对待业主态度恶劣。属地物业主管部门督促该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物业企业整改不力。
2.朔城区金山怡园小区,该小区由朔州市泰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服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未将物业服务、收费信息规范公示;侵占业主公共利益;物业费与水、电费捆绑收取。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多次责令整改,物业企业整改不到位。
3.山阴县兴隆小区,该小区2024年之前由山阴县联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目前该物业企业已退出小区)。2023年该物业企业收取兴隆小区业主供暖费后,未将费用全部交至城发热力公司,导致部分业主交费后账户仍显示欠费状态。山阴县住建局已下发提醒函予城发热力公司,要求妥善解决好兴隆小区业主2024年供暖问题。
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持续加大专项行动问题线索排查整治力度,健全完善本地区各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举一反三,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推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朔州市住建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