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住建函〔2024〕16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现将朔州市2024年7月1日至8月31日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发布的单位材料价格信息可作为工程造价管理、编制标底、投标报价、工程预算及拨付工程款的依据。

二、组成材料的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

三、材料价格信息根据材料的市场价格综合确定,其中未涉及的主要材料价格执行材料市场价格。发包人、承包人对材料市场价格无共识的,需由双方共同提出申请,报送市住建局造价管理机构进行询价核实后,可作为工程造价的依据。

四、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中材料均为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得执行该价格。

五、发布的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和经核实确认的材料市场价格,作为材料的调整价格。材料差价,除税金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取消系数调差。

                                          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日

2024年7-8月朔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不含税).pdf

2024年7-8月朔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含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