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朔州市和谐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及商业用房出售出租方案》(朔建房函〔2020〕2号),并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民政局、公安局、市交警支队、人社局等六部门意见,我局对申购市直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第二批)进行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根据相关规定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统一组织相关人员办理购房手续。
联系人:王裕东
电 话:0349-5629355
附件: 市直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第二批)
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