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消费扶贫月活动部署,落实落细省政府《关于开展消费扶贫促进精准脱贫若干措施》以及省、市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要求,在此我们倡议如下:
1.用好服务平台,倡导消费扶贫方式,宣传消费扶贫典型,推动扶贫产品供给与城市“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需求有效对接,为各类主体参与消费扶贫行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2.以市县两级机关消费扶贫超市为载体,以各大电商、商超等流通企业为主体,利用新浪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为他们扩销路、增销量、提效益,以实际行动帮助农户解决困难。
3.全市住建系统各单位及广大职工干部踊跃参与消费扶贫,结合自身特点和能力,鼓励预算单位工会组织及个人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购买扶贫农产品,积极购买滞销生鲜农产品,减少农户生产损失。
让贫困群众通过劳动致富创收,增强自我脱贫的自豪感和幸福感。
涓流共汇,足以涌成江河;绵力齐聚,定能众志成城。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积极参与下,我市消费扶贫必将掀起热潮,必将进一步助力我市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