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所有已改造农村住房安全,从1122日开始,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市农村已改造危房质量安全自查整改工作。   

一是各县区按照“政府组织、部门督办、乡镇实施”的原则,制定《农村已改造房屋自查整改实施方案》,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进村入户核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二是排查已改造房屋实体的安全居住条件。三是比对改造户档案、系统录入及改造户实际情况的真实性,建立《已改造农房符合安全居住条件农户台账》和《已改造农房不符合安全居住条件农户台账》。四是对照台账清单,对不符合安全居住条件的农村住房进行逐户整改。

这一举措将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质量,为彻底解决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