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燃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市住建局下发通知要求:一是严格实施燃气专项规划。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并按照规定严格组织实施,切实解决无序建设、重复建设等问题。二是严格执行燃气经营和供气许可。燃气供气站必须由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设立,各级燃气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燃气经营许可和供气许可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要依法取缔。三是全面规划燃气市场秩序。燃气经营企业应在其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类别内从事燃气经营活动,严禁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四是不断提高燃气服务质量。燃气经营企业要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