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农村气化工作部署,我市今年将完成30个村庄的气化工作,每县区5个村庄。

农村气化是我省相应国家能源发展转型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也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农村能源消费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绿色生态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市对此非常重视,已进行了全面规划部署。

一是建立推进机制。市、县人民政府对区域农村气化负总责,建立由住建部门牵头、多部门参加的农村气化部门协调工作机制。住建部门负责编制本地区农村燃气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加强农村燃气行业管理;发改部门负责项目的审批;财政部门负责研究制定落实财政、金融相关支持政策;国土部门负责项目的土地征收;环保部门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及管理;交通部门负责燃气运输的监督及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加强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的试点示范;质监部门负责压力容器的质量监督及管理;消防部门依法实施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设施验收。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农村气化的主要气源为煤层气和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为主要补充气源。要求各县区根据管道敷设以及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天然气(煤层气)液化调峰储气设施、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分布情况,率先在经济基础较好、人口密度较高、初步具备气化条件的乡镇驻地村、中心村、旅游村、移民新村等村庄开展试点,以点带面,逐步向一般村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