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了中长期目标。按照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性标准的长远目标,到2020年,适应标准改革发展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重要的强制性标准发布实施,政府推荐性标准得到有效精简,团体标准具有一定规模。二是设定了具体路径。加快制定全文强制性标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标准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改变标准由政府单一供给模式,对团体标准制定不设行政审批。缩小中国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技术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