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是建设现代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要求,我局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解读范围。办公室名义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在局部门网站进行解读;各部门自行出台重要文件,也要通过部门网站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的知晓。

二、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科室负责解读。各科室在报送拟制机关规章、重要政策文件的请示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办公室在呈送领导审签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需提请局党组会议讨论的文件,解读方案也一并提请会议审议。解读方案一经审定,各科室要抓紧组织编写解读材料,并于文件公开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创新解读形式。政策解读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应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包括局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解读等。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四、建立解读队伍。科室要根据需要,安排专人负责政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局机关将在政策解读基础上,适时组建由科室负责同志、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队伍,强化解疑释惑能力。

五、健全解读机制。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各科室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局机关各科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局门户网站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要抓紧开设政策解读专栏,迅速跟进、主动对接,及时更新解读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