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办:

按照市委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2023年9月至12月,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反馈问题35个,截至7月底,已经整改完成31项,正在整改4项,提醒谈话1人,清理历年往来款项373.42万元。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组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分解整改任务。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部署会,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逐个分析,针对具体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岗室、完成时间,及时梳理整改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推进、落实到位。

(三)抓好整改督查。对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实行“台账推进、整改销号”制度,由专人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四)突出建章立制。坚持举一反三,挖掘问题根源,将阶段性和长效性相结合,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建章立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12个问题,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学以致用上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坚持主动学、深入学、反复学,做到学用贯通、学以致用,学用相长。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2)关于“贯彻‘稳房价、稳预期’要求中,落实‘房住不炒’思路不宽,市场监管措施不够适时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房地产市场方面,印发了《朔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防范商品房交易风险,进一步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印发了《朔州市保交房工作1+N+X一揽子方案》,建立了《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为处置商品住房烂尾风险、消化存量商品房、处置闲置存量土地等工作提供了依据,有力推动了我市保交房工作。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压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超额完成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3户(省定目标任务140户,我市完成183户),累计发放补贴24.04万元。项目建设推进方面,充分汲取历年项目建设工作不足,做到了提前谋划布局,主动协调各方,全力推动“安泰街、平朔南路、北关路、府南小区主干道、府南西区主干道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和市商务局东侧道路改造项目。目前,项目的可研、规划等已经完成,正在办理前期招投标手续,预计9月开工。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3)关于“抓落实的质量不够高”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房地产市场方面,积极培育住房市场中介机构37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专营住房租赁业务,推动住房规模化经营,规范房屋的出租、销售等行为,加快我市住房市场流通性。2023年我市的房地产增加值达到78.1亿元,同比增加1%,全省排名第六。二是物业管理方面,一方面扎实推进物业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了《开展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方案》,维护业主利益,对违法违规的物业企业进行严厉整治;另一方面,开展“物业服务项目星级评价活动”,评选群众满意的物业企业,我市5家物业企业被省住建厅评为五星级物业服务单位,全市物业管理水平得到改善。三是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面,强化督促指导,制定了《朔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市级督导工作方案》,成立7个市级督导组,对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实地督导,目前已经开展了4轮督导检查工作。建立调度机制,各县(市、区)每半月报送一次排查整治进展情况,每月市住建局下发一次工作通报,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我们及时发放督办函,适时对当地分管领导和主管单位领导进行约谈,有力的推动了全市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我们下发工作通报6份,约谈相关单位1次,发放督办函2份。四是建筑领域执法方面。从4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六县(市、区)建筑领域安全工作进行大检查,对屡次不改的、老生常谈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老、旧、危”的塔吊清除出朔州市场。截至目前,共下发执法建议书12份,关停建筑工地1个,约谈单位3家,移交线索1条,罚款1万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细”问题整改情况。

加强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4月7日,局党组传达学习了市委办《关于当前全市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传达了省市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对市住建局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研究通过了《朔州市住建局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了2024年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工作。6月20日,局党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方面

5)关于“对住房领域风险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修订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了预售资金的监管和处置办法,明确了预售资金监管处置、部门职责。二是联合市信访局出台了《全市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处置和积案化解专项行动方案》,目前涉及住房领域的信访问题已经全部解决。三是局党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今年以来,局党组会研究信访工作2次,化解信访案件2起。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6)关于“工程项目推进存在诸多短板”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建筑工程审批情况。按照“一枚印章”管审批的改革精神,市住建局目前的建筑工程领域的审批职能全部移交市行政审批局,已没有行政审批职能。二是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印发《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确立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明确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等硬性指标,确保在规划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照考评标准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严格执行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告制度。目前,我市新开工民用建筑项目9个,新建节能标准执行率10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8.22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1.98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建筑总面积比例达到37%。三是建筑市场方面。印发了《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对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专项督导,压实监管职责,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做出处置。截至目前,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执法建议书6份。今年一季度,在全省建筑市场量化中排名第六。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7)关于“安全生产领域隐患禁而未绝”问题整改情况。

印发《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建筑工地分类排查、精准施策,分组检查,坚决把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今年以来,聘请省级专家对全市在建工地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工地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存在一般隐患的采取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对全市在建工地已经完成2轮抽查检查,抽查27个项目,发现隐患709条,下发执法建议书12份,移送线索1条,发现的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成。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3.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方面

8)关于“局党组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在聚焦基层、聚民生方面明显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年以来,局党组聚焦基层和民生方面政治理论4次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关重要论述》,1次学习了《物业管理条例》。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9)关于“民生工程领域职能发挥存在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农村危房和抗震房改造方面,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安全动态保障。2022年实施的1165户,2023年计划内284户和新增动态保障585户已经全部完工。今年审核通过的81户正在抓紧改造,预计10月底完成。农房管理工作方面,强化农房建设管理,督促各县(市、区)设立农房建设监理管理服务机构,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强化乡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职能,构建纵向到底的农房建设管理体系,确保农房建设质量。目前,全市设立农房建设监理管理服务机构8家,累计培训农村建筑工匠100名。老旧小区改造方面,2023年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问题整改推动力度,2023年实施改造34个,目前已经完成改造24个,其余10个正在改造中,计划年底前全部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面,截至2023年底,我市共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45部,今年的20部任务正在稳步推进。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0)关于“贯彻《物业管理条例》、维护业主权益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4月7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了《朔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讨论研究了我市物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畅通了渠道。截至目前,解决群众反映问题129个,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持续增强。二是配齐物业服务科工作人员,目前科室工作暂时由住房保障科代管。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4.优化营商环境履职不到位方面

11)关于“惠企政策梳理、宣传、解读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汇编省、市级相关惠企纾困政策书籍,通过企业微信工作群、住建局官网等网络手段让企业快速了解我省各项强企惠企政策,以及人员注册、人员培训、资质改革、升级等各项政策;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熟练掌握政策内容,并深入企业进行面对面政策宣传解读;三是利用微信群等媒介,将省、市建筑领域最新政策宣传到企业,及时解答企业资质申报过程中的疑问。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2)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工作推进质量不高”问题整改情况。

营商环境方面。局党组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1月5日局党组传达学习了市纪委《关于开展“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具体事宜的通知》,研究部署了我局相关工作,4月7日党组会通报了我市影响营商环境的主要案例,并再次对住建领域的营商环境工作作了安排。城市体检方面。目前已向市政府申请城市体检资金,预计11月底前完成城市体检工作。工程项目方面。今年,局党组提前谋划城建项目,主动向市政府请示封闭施工路段,请市政府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做好该项工作;在工程审批、道路开挖上,报请行政审批局审批同意后逐条逐项、错开时间、分批施工,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市民的影响。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中。目前,城市体检相关费用已经向市政府申请,待资金到位后拨付第三方公司。

(二)针对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扎实,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仍有差距10个问题。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党组主体责任没有压实方面

13)关于“党组传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4月16日,党组书记、局长翟云丰在党组会上领学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强调市住建局党组要进一步强化局党组领导责任,狠抓机关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稳扎稳打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14)关于“党组织通过抓实抓细抓小,强化‘三不腐’一体推进用力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4月28日,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会议,集中收看了警示教育片,安排部署相关工作。5月23日,机关纪委书记周雕就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进行专题党课讲授,推动机关纪委工作向纵深推进。5月28日,局党组传达学习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市住建局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对2024年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作了安排部署。研究通过了《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清廉机关工作计划》,制定了《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衙门习气”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形成整改清单。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1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问题整改情况。

在广泛征求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党组会研究,制定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图》。

整改结果:已经整改到位。

2.党风廉政建设推进质量不高方面

16)关于“反腐压力传导不够、以案促治效果不强,“关键少数”违纪违法问题频发”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市住建局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收看了《失真》《清淤护航》等警示教育片,在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了廉政教育,进一步从思想上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制定2024年机关纪委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分析、安排部署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工作,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今年以来,机关纪委向局党组汇报党风廉政工作3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走进廉政教育基地、红色革命教育之家等实践教育基地2次。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3.制度落实不严格,日常监管不到位方面

17)关于制度建设有短板”问题整改情况。

重新修订、完善了《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请销假报备制度》《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8)关于“财务管理有漏洞”问题整改情况。

经和市财政局沟通,因事业单位提供服务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不需要上缴财政。局宣教中心临街商铺租金收入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不需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19)关于“机构改革存在遗留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厘清机关与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财产情况。5月份以来,市住建局组织机关财务、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对所属资产进行了盘点,人、财、物进行了互相交接。二是自收自支事业人员待遇问题。1月5日,局党组会听取了宣教中心人员工资待遇汇报,并对解决人员工资待遇问题进行了安排,要求局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要定期与市财政对接,积极解决人员的待遇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20)关于“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累计金额数额巨大”问题整改情况。

认真梳理历年的账目,分析形成往来款项的原因,制定清理计划及措施,依法依规处理。截止6月底,已清理往来款项373.42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100万元,其他应收款273.42万元,剩余款项正在清理之中。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方面

21)关于“项目经费多次出现超预算支出和票据要素不全”问题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财务支出管理和监督制度。严格管理财务支出依据,做到各类票据要素齐全。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2)关于“履行项目经费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大财务支出必须提请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执行,在具体执行中要做到有纪要、有票据等。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三)针对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全面深入,推进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11个问题,具体整改落实如下:

1.党组“龙头”“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

23)关于“党组执行议事规则不够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和业务议题混搭研究”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制度》等,对局党组会、局务会议研究事宜进行了明确,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二是落实党组成员分工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党组的“龙头”“核心”作用,压实党组成员职责。7月11日,局党组对班子成员进行了分工调整,调整后翟云丰同志负责局全面工作,分管住房保障科、消防验收服务中心工作;卢文宝同志分管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科、城乡科、宣教中心,代管新型城镇化建设事务中心;周雕同志分管质安科、机关党委;白程同志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工作。分工调整后,局各项工作实现了党组成员全覆盖。三是局党组711日组织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掌握民主生活会的原则、意义、程序及参会人员等,认真贯彻落实好“若干规定”,为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提供好理论依据和支撑。严格做好民主生活会各阶段的准备工作。会前明确主题、制定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党组书记与每位党组成员谈心谈话,党组成员之间也做好谈心谈话;会中,以不遮掩、不回避,就事论事的态度直面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四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5月20日,组织两个党支部,就党员发展流程进行集中学习培训,要求在今后的发展党员问题上,严格履行党员发展程序,各支部要主动扛起责任,把好党员入口关、质量关。制定党员发展流程图,向各党支部印发了党员发展手册。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24)“关于党内制度建设存在缺陷”问题整改情况。

完善党内各项制度。修订完善了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制度》等制度,为党组履行职责提供制度保障。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订《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把末位表态制度摆在突出位置。党组书记要在党组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后,作最后的表态,充分发挥党组集体决策作用,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会召开前,需要党组会研究的议题,经填写《党组会议题报告单》传阅其他党组成员酝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汇总提交党组会研究。会上,由议题提交者就相关议题进行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其他成员发表“同意”或者“不同意”,不同意者要说明理由,党组书记结合大家的意见建议作最后的表态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同时由专人详细记录每位成员的意见建议。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党建工作抓而不实方面

25)关于“落实上级指示不全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历次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坚持“第一学习”制度,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常态化开展好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建设行动。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建设行动”成果,结合四强党支部建设工作,对党建工作进行全覆盖,“回头看”,压实机关党建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6)关于“机关党委职能发挥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建立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将任务分解到月、季,相关科室、相关责任人,做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同部署、同开展、同落实,推动我局党建工作全面提质增效。二是扎实开展各项活动。今年以来,局机关党委开展活动7次,其中理论学习教育5次;社会实践活动2次,特别是5月31日,局党组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走进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学习,党员干部感触很深,进一步提高党性认识,增强党性修养,严明党的纪律。4月28日,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收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23年9月30日,在国庆节来临之际,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在我市红色教育展馆集体学习,感受中国共产党不屈不挠的抗战精神、爱国精神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三是规范机关党委和党支部各项记录。责成专人负责机关党委的各项会议记录,明确会议时间、议题、参会情况等,做到要素齐全完整。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7)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够好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三会一课”集中培训,熟练掌握党内生活制度、规范活动流程等,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行动检验制度,确保支部工作都能够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确保每次活动有计划、有主题、有安排、有记录。三是严格专题党课制度,丰富党课内容,创新党课形式。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党组书记、局长翟云丰6月28日带头为全体党员干部作了题为《从讲政治高度抓实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严守政治底线》的专题党课。5月23日,党组成员、副局长周雕为全体党员干部作了《秉持“赶考”之心,深刻认识清廉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党课。机关支部和中心支部6月分别讲了专题党课,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抓紧抓牢抓实党纪学习教育。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8)关于“党建与业务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紧紧围绕全局主责主业谋划全年党建工作。二是将党建工作与日常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共同发展。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党员任用到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同时每个科室都配备了至少1名中共党员,在工作中党员之间能随时沟通业务工作,做到党建与业务紧密结合。同时,我局两个党支部在召开会议时,每次确定一个课题,邀请科室负责同志讲解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共同出谋划策、破解难题。今年以来,围绕建筑市场运行情况、城市防洪排涝情况以及海绵城市规划情况分别邀请了市场科和城乡科负责同志以及分管领导给相关支部作了讲解,围绕这些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三是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按照党建与业务同发展同部署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建工作分配到各个科室,要求在开展业务的同时,党建工作同步开展,这样做到了党建与业务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3.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方面

29)关于“履行选人用人政治责任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7月11日,局党组会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深刻把握和领会《条例》的主要内涵和实质意义,增强党组履行选人用人的政治责任。二是深刻剖析检讨选人用人存在的问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翟云丰代表局党组对我局选人用人政治责任不力进行了深刻剖析检讨,提出了整改措施,分管领导也作了深刻检讨。三是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信息动态台账。随时掌握局干部的年龄、学历、履历等情况,为推选干部打好基础。四是研究我局空缺岗位的选人用人方案,严格按照程序启动选人用人工作,尽快补齐各空缺岗位。目前,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服务中心副主任已配备,新型城镇化建设事务中心副主任人选正在按程序选配。之后,依次选配内设科室正科、副科岗位。五是及时开展选人用人“回头看”工作。在选人用人工作结束后,对全过程进行检点,确保每个程序合理合规合法,符合组织要求,确保把优秀人才选到合适的岗位,选到干部群众的心坎里。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2024年底前整改到位。

30)关于“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7月11日局党组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会后,局组织负责人事同志集中学习了《条例》,党组成员、副局长卢文宝对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进行了强调,对下一步人事整改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二是严格落实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根据局党组会议精神和人事工作安排,责成专人负责局人事档案工作,对全局所有人员的档案重新进行梳理、查漏补缺,确保干部档案完整、准确、无误。三是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资料。责成专人对干部选拔任用资料全过程管理。四是启动问责。6月14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翟云丰代表局党组对时任分管人事工作的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进一步汲取教训,主动扛起选人用人政治责任。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31)关于“执行干部政策规定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免请示报备制度。在动议干部人事前,主动向组织人事部门请示汇报,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二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选拔任用干部由局党组全面负责领导,党组成员在讨论研究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亮明态度。三是由专人负责选拔干部的资料整理工作。责成专人对干部的选拔任用资料进行全程跟踪,确保资料完整准确。四是规范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详细记录每个党组成员意见建议,并负责保管记录、纪要。五是严格执行干部任前谈话制度。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最后一公里”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后,第一时间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要与干部进行任前谈话,给予干部履职工作的支持和廉洁自律的提醒,确保我们的干部干净、忠诚、担当。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32)关于“干部日常监管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出入境审批报备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局干部职工的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等证件全部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二是加强与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对接,做好科级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在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备案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33)关于“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入学习《山西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深学悟透编制管理具体内容,依法依规落实编制管理办法。二是建立了本单位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动态台账,对全体干部职工的编制情况进行了再次摸底建档。三是时向编办报备退休人员下编情况。按照编制管理相关规定,3月26日,我局退休人员白世平等已向市委编办报备下编。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四)针对对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到位,成果运用不够明显2个方面问题,具体整改落实如下

34)关于“各类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质量不高”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预算管理。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认真编制部门预算。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严格规范使用财政资金程序标准,严格把控交通费和公务接待费等预算。严格规范票据管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财务报销制度。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35)关于“整改长效机制建立不够及时”问题整改情况。

514日,局党组组织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研究落实2020—2023年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清单工作。同时,结合审计工作,制定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措施、强化责任,达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效果。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未整改完成的项目需要完善相关手续和资料,补齐后即可完成。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联系电话:0349—2023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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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8月12日